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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归档2020年7月1日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 光明使者专项基金 章程

一、基金成立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光明使者专项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20年6月1日成立。

二、宗旨及目的

本基金宗旨:扶贫助残,益民利民。

本基金目的:在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的领导下筹集善款,为贫困白内障及翼状胬肉患者提供帮助,替有需要的人群服务,管理筹集的款项,并同时为中国慈善事业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

三、组织架构

本基金设社长1名:现由 周磊 担任。

秘书长1名:现由  武会雅担任。

理事会5人:包括会长 周磊、秘书长 武会雅、理事一 赵政贺、理事二 冯莹莹 及理事三 张笑笑。    

四、功能小组

本基金设有  筹款 小组、  项目实施 小组, 监督 小组等 三 个功能组别。

各功能小组主委、主席及理事于每年 1 月选出,任期  1 年。常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增加及取消个别长期或临时功能小组。

五、日常议事会议

1、本基金会每 三个 月召开约1次理事会议:

理事会有权视基金具体运作情况,临时调整理事会议日期或召集特别会议。

2、理事会议议程及议题,由社长在前7天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

3、理事会议纪要在会后将通过决议发给所有社员。

六、财务管理

1、本基金财务长由 刘晓娟 担任,负责整理、记录会费及善款使用情况,并负责与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核数。

2、向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提款使用筹集的善款,需先由本基金社长签名同意,再由秘书长或财务长签字后方可支出。

3、筹集的善款使用情况每季度于本基金网站公布。

七、其他

1、理事会议必须过半数参加方能开会,在会议上的决议以会议记录为准,参加会议者必须在收到会议记录的7日内核对内容。

2、每年 1 月底前,本基金的新任社长/秘书长及理事名单,将以”补充协议”方式提交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并以新的名单为正式有效名单,为期 1 年,依此类推.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法人代表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光明使者专项基金社长

袁江Rio                                                          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