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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章程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章程

一、专项基金成立: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专项基金(以下简称“本专项基金”)于2019年  11    6    日成立。

 

二、宗旨及目的:

本专项基金宗旨:服务社会及发展友谊——举办慈善事业及发展会员间友谊。

本专项基金目的:在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的领导下筹集善款。以扶贫助困和为促进贫困地区及有必要的城镇(市)地区的儿童教育发展提供协助,为确有需要的各类教育机构及学童,提供协助,改善教育环境及资源为宗旨,管理筹集的款项,替有需要的人群服务,并同时为中国慈善事业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

 

三、组织架构:

本专项基金设专项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乙方 郑朝尹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甲方理事长 袁江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按规定监督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财务工作; 乙方 吴海强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监督委员执行主席,负责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的财务工作,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单独列支核算。
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日常工作及具体公益项目由甲方秘书处统一负责,秘书处应配合并执行好基金管理会主任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管委会成员5人:包括主任 郑朝尹、成员一吴海强、成员二 陈敏莉、成员三 林楠杰 及 成员四 朱少君共5人。

 

四、功能小组:

本专项基金设有:社员小组、小区服务小组,联谊会议筹办小组3个功能组别。

管委会主任及成员于每年3月选出,任期1年,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管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增加及取消个别长期或临时功能小组。

 

五、会员资格及参与方式:

本专项基金社员必须以华东地区为长期居住地,热心公益,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合群成功人士。

本专项基金社员参与方式为邀请式:新社员加入须由管委会过半数同意。

 

六、日常议事会议:

1、本专项基金会每3月召开至少1次理事会议:

管委会有权视专项基金具体运作情况,临时调整理事会议日期或召集特别会议。

2、会议议程及议题,由社长在前7天通知所有成员。

3、会议纪要在会后将通过决议发给所有社员。

 

七、社员义务:

1、社员出席率每年不得少于30%。

2、社员应积极参与专项基金的项目。

3、社员如被邀担管委会主任或成员,应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4、会员于公共场合应注意谈吐、举止和仪态,避免不利传闻,维护本基金会形象。

 

八、财务:

1、本专项基金财务由陈敏莉  担任,负责整理、记录会费及善款使用情况,并负责与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核数。

2、向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提款使用筹集的善款,需先由本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签名同意,再由任一成员签字后方可提出申请。

3、筹集的善款使用情况每年度于基金会网站公布。

 

九、其他:

1、管委会会议必须过半数参加方能开会,在会议上的决议以会议记录为准,参加会议者必须在收到会议记录的7日内核对内容。

2、上述年度指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十、补充:

每年5月底前,本专项基金的新任管委会主任及成员名单,将以”补充协议”方式提交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并自同年7月1日以新的名单为正式有效名单,为期1年(至次年6月30日止),依此类推.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9     11    6   

签约: (2019   11    6    签订)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法人代表                                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

袁江Rio                                                                       郑朝尹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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