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浦西扶轮专项基金 章程
一、基金成立: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 11 月 6 日成立。
二、宗旨及目的:
本基金宗旨:服务社会及发展友谊——举办慈善事业及发展会员间友谊。
本基金目的:在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的领导下筹集善款。以扶贫助困和为促进贫困地区及有必要的城镇(市)地区的儿童教育发展提供协助,为确有需要的各类教育机构及学童,提供协助,改善教育环境及资源为宗旨,管理筹集的款项,替有需要的人群服务,并同时为中国慈善事业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
三、组织架构:
本基金设社长1名:现由 郑朝尹 担任。
秘书长1名:现由 吴海强 担任。
理事会5人:包括会长 郑朝尹 、秘书长 吴海强 、理事一名字 陈敏莉 、理事二名字 林楠杰 及理事三名字 朱少君 共5人。
四、功能小组:
本基金设有:社员小组、小区服务小组,联谊会议筹办小组3个功能组别。
各功能小组主委、主席及理事于每年3月选出,任期1年,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常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增加及取消个别长期或临时功能小组。
五、会员资格及参与方式:
本基金社员必须以华东地区为长期居住地,热心公益,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合群成功人士。
本基金社员参与方式为邀请式:新社员加入须由理事会过半数同意。
六、日常议事会议:
1、本基金会每月召开约1次理事会议:
理事会有权视基金具体运作情况,临时调整理事会议日期或召集特别会议。
2、理事会议议程及议题,由社长在前7天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
3、理事会议纪要在会后将通过决议发给所有社员。
七、社员义务:
1、本基金会费每位人民币 350 元/月,按年度一次缴纳。
2、社员出席率每年不得少于30%。
3、社员应积极参与基金会的项目。
4、社员如被邀担社长或小组主委,应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5、会员于公共场合应注意谈吐、举止和仪态,避免不利传闻,维护本基金会形象。
八、财务:
1、本基金财务长由 陈敏莉 担任,负责整理、记录会费及善款使用情况,并负责与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核数。
2、向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提款使用筹集的善款,需先由本基金社长签名同意,再由秘书长或财务长签字后方可支出。
3、筹集的善款使用情况每季度于本基金网站公布。
4、社员会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于发送予各社员。
九、其他:
1、有社员违反本基金条例情况下,必须由理事会提出,并在日常议事会议中半数与会者通过同意,方可将该会员除名。
2、理事会议必须过半数参加方能开会,在会议上的一决议以会议记录为准,参加会议者必须在收到会议记录的7日内核对内容。
3、上述年度指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十、补充:每年5月底前,本基金的新任社长/秘书长及理事名单,将以”补充协议”方式提交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并自同年7月1日以新的名单为正式有效名单,为期1年(至次年6月30日止),依此类推.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基金
2019年 11 月 6 日
签约人: (2019年 11 月 6 日签订)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法人代表 浦西扶轮基金授权社长
袁江Rio 郑朝尹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