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基金成立: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浦西扶轮专项基金(以下简称“本专项基金”)于2019年 11 月 6 日成立。
二、宗旨及目的:
本专项基金宗旨:服务社会及发展友谊——举办慈善事业及发展会员间友谊。
本专项基金目的:在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的领导下筹集善款。以扶贫助困和为促进贫困地区及有必要的城镇(市)地区的儿童教育发展提供协助,为确有需要的各类教育机构及学童,提供协助,改善教育环境及资源为宗旨,管理筹集的款项,替有需要的人群服务,并同时为中国慈善事业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
三、组织架构:
本专项基金设专项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
乙方 郑朝尹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面工作。甲方理事长 袁江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按规定监督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财务工作; 乙方 吴海强 出任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监督委员执行主席,负责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的财务工作,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单独列支核算。
国峯-浦西扶轮专项基金日常工作及具体公益项目由甲方秘书处统一负责,秘书处应配合并执行好基金管理会主任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管委会成员5人:包括主任 郑朝尹、成员一吴海强、成员二 陈敏莉、成员三 林楠杰 及 成员四 朱少君共5人。
四、功能小组:
本专项基金设有:社员小组、小区服务小组,联谊会议筹办小组3个功能组别。
管委会主任及成员于每年3月选出,任期1年,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管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增加及取消个别长期或临时功能小组。
五、会员资格及参与方式:
本专项基金社员必须以华东地区为长期居住地,热心公益,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合群成功人士。
本专项基金社员参与方式为邀请式:新社员加入须由管委会过半数同意。
六、日常议事会议:
1、本专项基金会每3月召开至少1次理事会议:
管委会有权视专项基金具体运作情况,临时调整理事会议日期或召集特别会议。
2、会议议程及议题,由社长在前7天通知所有成员。
3、会议纪要在会后将通过决议发给所有社员。
七、社员义务:
1、社员出席率每年不得少于30%。
2、社员应积极参与专项基金的项目。
3、社员如被邀担管委会主任或成员,应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4、会员于公共场合应注意谈吐、举止和仪态,避免不利传闻,维护本基金会形象。
八、财务:
1、本专项基金财务由陈敏莉 担任,负责整理、记录会费及善款使用情况,并负责与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核数。
2、向上海市国峯慈善基金会提款使用筹集的善款,需先由本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签名同意,再由任一成员签字后方可提出申请。
3、筹集的善款使用情况每年度于基金会网站公布。
九、其他:
1、管委会会议必须过半数参加方能开会,在会议上的决议以会议记录为准,参加会议者必须在收到会议记录的7日内核对内容。
2、上述年度指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十、补充:
每年5月底前,本专项基金的新任管委会主任及成员名单,将以”补充协议”方式提交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并自同年7月1日以新的名单为正式有效名单,为期1年(至次年6月30日止),依此类推.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 11 月 6 日
签约人: (2019年 11 月 6 日签订)
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法人代表 浦西扶轮专项基金管委会主任
袁江Rio 郑朝尹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