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4.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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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44.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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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询